名家讲坛|“规范体系:一个中国自主的法学理论”学术讲座举办

发布者:马叶俊发布时间:2025-11-20浏览次数:10


1118日下午,新利18官方客服“名家讲坛”系列的第255讲在求实楼513会议室举办。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教授以“规范体系:一个中国自主的法学理论”为题,为在场的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引人入胜的学术演讲。讲座由新利18官方客服科研处处长刘军教授致辞并主持,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参与与谈。

讲座伊始,刘军教授对刘作翔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对其在法理学领域的学术造诣给予高度评价,期待通过此次讲座加强双方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学科发展。

在讲座中,刘作翔教授指出,当前许多法律形式并没有被我国法律体系所包含,主要原因是很多人认为,存在只有规范具有法律的地位才有价值。刘作翔教授认为,我国是具有稳定的成文法传统的国家,只存在多元的规范,不存在多元的法律。刘教授指出,如果想要解决以上的问题,就需要构建一个“规范体系”。其次,刘教授介绍了规范、规范类型、规范体系的概念,并介绍了当代中国规范四大体系。当代中国规范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体系、国家政策体系、社会规范体系,四大体系依据制定主体、程序、作用范围进行划分。刘教授提出要构建“以法律为主导的多元规范体系共存,以法治为体系的多元规范共治”。最后,刘教授介绍了规范体系和凯尔森的规范等级的关系。

与谈环节,陈金钊教授高度评价了刘作翔教授讲座的内容,陈教授认为,刘作翔教授理论功底深厚,同时以规范体系为切入点,为我们构建出了中国规范体系的框架。之后,陈金钊教授从多个角度论述了哪些规范应当经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以及以审慎的态度将规范上升为法律的必要性。

互动环节,与会师生与刘作翔教授围绕法律与国家政策的关系、如何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党的组织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的关系等多个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刻的讨论。刘作翔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积累与独特的视角,为师生们的问题作出了高屋建瓴的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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