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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系列讲座|李建星:经由案例的中国民法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5-11-21浏览次数: 10


1119日晚,2025级新生系列讲座法学系列第讲在主教302B开讲。本次讲座由李建星教授主讲,上海司法研究所副所长张小宁教授主持。李建星以“经由案例的中国民法”为题,系统梳理了新中国民法发展历程及司法实践案例对民事法律发展的推动作用

李建星首先指出,在司法实践层面,民事法律案例不断丰富着中国民法的内涵。如“荷花女案”中,法院确认死者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体现了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而“北雁云依案”则明确了姓名权行使的边界,强调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他接着指出,在物权保护方面,司法实践亦不断创新。在“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对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效力进行了深入探讨,确立了审理此类案件的基本原则。此外,“福建海峡银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则开创了将来应收账款质押的先河,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支持。

此外,“南京新宇房产与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等案件所确认和体现的民事司法审判要义,都使法律条文能进一步贴合现实需求,使“活法”精神融入法典肌理。

案例不仅是法律适用的产物,更是法律发展的重要源泉。从人格权到物权,从合同履行到侵权责任,中国民法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不断丰富自身内涵,增强其对社会现实的回应能力。民法典实施来,司法实践仍在持续为其注入新的生命力,彰显中国法治的实践智慧与演进动力。


|教务处、上海司法研究所

|冯含睿

|冯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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