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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识选修课的相关说明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 2017-11-21浏览次数: 10

因我校从2017级开始,对通识选修课进行了调整,新增和删除了部分课程, 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列出的部分通识选修类课程不再开设,为了保证上述学生该类课程的正常选修,现说明如下:

1、所有本科学生的通识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要按照各自所在年级专业的《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执行。

其他类别的选修课(如专业开放选修课、公共任意选修课等)学分不可冲抵通识选修课学分。

2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学生可以选修自2017-2018春季学期起新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系统将自动认定为通识选修课。以下情况除外:新增通识选修课中有5门与原公共任意选修课名称相同(见附表),如有学生在公共任意选修课类别中已经选修该课程并已取得学分,在今后的选课中请勿再次选择课程名称相同的通识选修课。每轮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对重复选择此类同名课程的学生进行课程删除,请同学们仔细查看选课结果。

 

附:原公共任意选修课与通识选修课中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

公共任意选修课

通识选修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23E000015

反恐与法律

25E000004

反恐与法律

23E000024

英美法入门

25E000005

英美法入门

23E000012

合同与生活

25E000006

合同与生活

23E000001

国际礼仪

25E000007

国际礼仪

23H000012

营销心理学

25H000008

营销心理学

特此说明。

教务处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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