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10:00至11:30,由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杨彤丹副教授主持,联合上海证券研究所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周绪艳讲师,在主教517A成功开展了以“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及财务影响”为主题的ESG实务课研讨。本次实务课程围绕国内外主要气候信息披露准则、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及财务影响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讲座伊始,周老师以IPCC评估报告为核心,系统阐释了气候变化的研究发现与现实挑战。IPCC研究发现,人类活动通过排放温室气体的方式,导致了全球变暖。气候变化已经影响到全球许多地区的许多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未来的气候取决于累积净CO2排放。
从2020年初开始,对剩余碳预算的最佳估计是500GtCO2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可能性为50%和1150GtCO2将全球变暖限制在2℃的可能性为67%。

周老师详细讲解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三大气候变化国际公约的具体内容,重点介绍了TCFD的“411”信息披露框架,梳理了从ISSB、欧盟、美国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财政部等9部委的国内外主要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分析了主要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情况。
在风险与机遇方面,周老师详细介绍了围绕向低碳经济转型相关的风险和与气候变化造成的物理影响相关风险,以及缓释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的努力,为企业或组织创造更多机遇。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通过影响企业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和资本及融资四个角度影响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本次实务课程不仅系统梳理了气候变化与“双碳”目标的前沿动态,让同学们从企业、教育、社会和个人等多维度拓展了ESG的讨论边界,为学生构建了知行合一的责任认知框架,也让学生看到了时代中的个人发展路径。
源│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
文│郭童煜
图│郭童煜
